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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农学与资源环境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2025-03-24 18:00  

   为了公平公正、规范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经研究讨论,我院制订如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实施细则。

一、成立农学与资源环境学院学院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

在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展开复试工作。强调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各学科专业按需设置考务管理组、命题管理组、面试专家组、后勤保障组等,明确责任,分工配合,落实复试组织管理。

二、复试资格与审核

      根据国家复试基本要求、学校专项计划复试基本要求、分专业招生计划、一志愿上线考生情况、调剂专业要求等,我学院各专业确定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期公布一志愿复试名单、调剂复试名单告知考生。

复试阶段,我院将对考生资格严格审核。考生提交虚假材料、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经核实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三、复试工作安排

1.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复试专家组,每个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主要由在岗研究生导师组成,另外应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测试专家1人、专业英语测试专家1人,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另配备秘书1-2人,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记录复试情况、复试材料归档等。复试专家组的组成人员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2.复试环节设置及要求

我院本年度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环节设置包括资格审核、综合面试。

1)资格审核

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学历学籍材料

a.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b.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c.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其他自定义材料

a.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考生手写签名)

b.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c.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须于规定时间之前按照要求在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核。复试资格审核及复试工作安排,详见我校网站发布的复试通知公告。

2)综合面试

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质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三个综合面试环节为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原则上每名考生面试时长不少于20分钟,全面考查考生专业素养、科研潜力等,全程录音录像。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原则上,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为英语测试。本环节在学科专业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专业素质能力测试

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核考生专业实践技能,具体考核方式由学院学科专业面试组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考查考生科研探索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本环节在学科专业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综合素质能力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本学科(专业)以外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践情况;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等。本环节在学科专业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3)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报考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方式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每门100分满分,单门得分小于60分,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组成如下,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权重20%、专业素质能力测试成绩权重40%、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成绩40%,累计100%。复试各环节打分及复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10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0%+专业素质能力测试成绩×40%+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成绩×40%

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总成绩折算办法

初试满分500分的,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复试档案

依照有关规定,全部复试拟录取考生,形成复试档案留存备查。

七、信息公开

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集中公示7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投诉与申诉

我院投诉和申诉电话:022-23781298

邮箱:nxzyhj@tjau.edu.cn

九、本办法未尽事宜,遵照学校本年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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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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