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依法治国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多次引用典故强调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一起学习↓
上一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下一条:《必须坚持守正创新》
【关闭】
版权所有 天津农学院农学与资源环境学院 地址:中国·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邮编.:300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