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党支部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本系学生的思想、作风和党的组织建设,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教育党员和广大青年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支持和带领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科研各项活动,形成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协助系团总支、班委会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业务学习和综合测评等工作。
2.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院党委和党总支关于学生党员教育的安排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员教育活动计划。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圆满完成学习任务。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增强组织生活效果。做好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加强毕业生党员在择业、就业过程中的教育管理。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表彰先进,宣传党员中的模范事迹,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3.建立学生党员档案,学生党支部接收和发展新党员后要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要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严禁丢失,学生毕业后同其他档案材料一并转出。
4.认真做好接转党组织关系工作,协助组织部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后,户口在市内的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或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党组织;本市区、县或外省市的学生党员将党的组织关系转到户口所在地县(市)组织部,最迟必须在本年度的十一月底之前将党组织关系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