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组织结构 | 制度建设 | 新闻时事 | 党务咨询 | 校园动态 | 资料下载 | 学院首页 
当前位置: 学院主页>>党团建设>>党建工作>>党务咨询>>组织关系转接>>正文

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对党组织和党员有哪些要求?

2014年06月10日 21:35  点击:[]

1 、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对党组织有哪些要求?

    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党委组织部在开具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必须使用统一的介绍信样式。介绍信上必须注意党员的具体去向和所担负的职务、姓名、性别,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以及最后一次交纳党费的月份。集体转移党的组织关系,应附党员花名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处应加盖骑缝章,统一编号,并注明介绍信的有效期限。有效期限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2 、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对党员有哪些基本的要求?  

    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由本人亲自办理或由党组织派人办理手续,不得委托他人特别是非党员代办。党员在接到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管,也可以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通信传递。党员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就自行作废。对于无正当理由,6 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上一条: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

关闭

 

版权所有 天津农学院农学与资源环境学院
地址:中国·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邮编.:300392